昨天,苏州市住建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详细解读了近期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业房地产项目管理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商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前需划出30%的房产或3万平方米,作为风险防范资产予以冻结,三年内不得销售、抵押和转让。同时,提高新建商业房地产项目货币资本金监管标准。还明确提出严禁“售后包租”。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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