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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补贴标准调整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财政局近日下发通知,从今年元月起,正式调整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补贴标准。

  新建床位补贴标准为:玄武区、鼓楼区、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6000元/张;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4000元/张;改扩建按新建标准减半资助。对已享受新增床位资助且连续享受运营补贴5年以上(不含5年)、入住率80%以上(不含80%)的社会养老机构(不含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维护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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