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马薇薇)为了图省事,胡强将半挂车停在路边,然后下车搬运货物。没想到的是,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小客车随后在自己的车旁相撞,摩托车车主摔成了九级伤残。无论是发生车祸的两方还是交管部门,都认为胡强的车违停挡住了视线,是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根据事故认定,法院判他承担30%的责任。
2012年4月的一天傍晚,胡强开着公司的一辆半挂车往南京江浦驶去,公司派他到一家花木公司搬运树苗。按道理,胡强应该把车子停到公司内,可他一观察,发现树苗的位置正靠在马路边上,为了图省事,他索性把半挂车停在路边,然后下车当起了“搬运工”。
由于道路并不宽敞,半挂车占据了右边一股车道的大半幅路面。此时,市民张林开摩托车载着妻子也行驶在这股道上,为了避让这辆违停的大车,他只好绕到车的左侧,结果恰好此时对面驶来一辆小客车;虽然对方看到了他,但刹车已经来不及了,两辆车迎面相撞,摩托车上的两人都摔了出去,骑车人张林当场昏迷。
经过抢救,张林总算捡回了一条命,但因为颅脑严重受伤,伤愈后他也丧失了部分自理能力,智力和记忆力也退化了,经过鉴定,他的颅脑损伤导致轻度精神障碍,构成了九级伤残。
事发后,交警达到现场进行勘察,随后出具了事故认定书。首先,伤者张林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本身有过错;客车司机观察不力,也有责任;至于半挂车司机胡强,违反交通规则将车子停在行车道上,挡住了行车人的视线,最终酿成车祸,因此这件事胡强也脱不了干系。最终的认定是,三方承担同等责任。
对于事故认定,前两方都表示认可,可胡强却觉得有点冤,他称,当时自己人不在车上,也跟事故车辆没有任何接触,事故责任也不该有他的。
对此,交警向他解释,虽然当时他人不在车上,但因为违法停车,妨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也应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之后,张林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客车和半挂车两方赔偿23万余元。法院根据这份事故认定书,酌定胡强和客车车主各承担张林30%的损失,由于两辆车所在单位均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扣除两名司机先前垫付的费用,法院酌定胡强一方的保险公司向张林赔偿13万余元,客车一方则还需支付7万余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