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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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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版本“升级”

  2012年3月,南京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试行)》。

  如果把两年前出台的《意见》比喻为1.0版本,新出台的《意见》就是2.0升级版本。记者对比新老两份《意见》文本发现,在表述上,新版本突出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突出了区、街、社区三级联动考核,是对原有版本的升级,把为民办实事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考核指标体系中,不仅增加为民服务内容、提高群众满意权重,而且越往基层,群众满意度在考核权重中所占的比例就越高。

  指标体系更接地气

  2013年新鼓楼区成立以来,全区上下共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推动实施包括微路网、微绿化、微亮化等内容的400多个为民办实事项目。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鼓楼区华侨路街道工委副书记孙焰艳感受到了身边的变化。她说,过去街道工作重心以经济工作为主,上级对街道考核主要是GDP增速、招商引资数量、项目落地情况等。而《意见》从单纯追求发展总量、速度的“硬政绩”,向关注人民感受的“软政绩”转变,用民意衡量决策,用幸福评价政绩,从“单核”到“双核”,让幸福都市考核指标体系更接地气,运行更顺畅。

  防止“被幸福”

  据了解,随着《意见》实施,新的考核指标体系随之产生。

  从今年开始,市委、市政府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评定,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幸福都市建设先进区”的,授予“为民服务人民满意区”荣誉称号;对连续两年群众满意排序靠后的区,予以通报。同时,各区要结合实际给予所辖街道(镇)、社区(村)相应表彰和通报。

  市委社建工委负责人介绍,这个考核指标体系体现干部政绩考核的新要求,把民生幸福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避免和防止出现“被幸福”,而是要老百姓认可、感受得到的“真幸福”。

  通讯员 宁社宣

  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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