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军委领导批准,总后勤部日前修订颁发《军队差旅费管理规定》。《规定》共9章38条。
《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或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规定》适当调整了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行李托运费等标准限额。团职以下干部由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调整为住单间或标准间;军职干部不分正副职,统一调整为住普通套间;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可乘坐高铁或动车组列车等。
《规定》增设违规惩戒条款,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限额食宿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对违反规定报销个人探亲游览费用、虚构出差虚开票据、转嫁报销差旅费的,追缴违规款项,并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当年奖励工资等处罚。《规定》自2014年1月30日起施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差旅费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据中国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