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安倍晋三30日在国会答辩时声称将制定新的武器出口原则。
安倍在回答公明党党首山口那津男质询时说,要在充分考虑“武器出口三原则”作用基础上制定新的武器出口原则。新原则应顾及以下几点,即对于禁止向他国出口的武器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可以出口的武器实施严格审查;确保对转移至第三国的武器进行妥善管理等。
1967年,日本颁布实施了“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决议规定对其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三木武夫内阁对上述原则进行增补,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但此后,日本政府多次以发表“内阁官房长官谈话”形式打破“武器出口三原则”,允许日本与他国共同研发、生产武器。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