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市民向快报热线96060反映:在南京市栖霞区网板路上有一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在居民楼下的门面房里,店里存放着大量烟花爆竹,“我每天路过楼下小店,都要看一眼,就害怕出事”。
现代快报记者 孙玉春
彩票销售点隔出一半,卖起烟花爆竹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网板路12—11号,这家零售点正在营业。不时有顾客过来询问价格,店主李某都推荐称自家是“平价超市”。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家店是把原来的彩票销售点隔出了一半,另一半依然是在卖彩票。
由于是隔出来的,现场比较狭窄,记者顺着隔墙走到里面,发现角落处堆放着一二十箱“大地红”鞭炮。再往里,是一处住人的场所。
店里卖的烟花,都有南京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销售标签。在零售点的墙上,还有一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2014年12月。
老板很淡定:投诉的人是眼红我家位置好
从外观上乍一看,这家零售点倒是没有什么问题,门面房沿街,相邻的都是商户。但是抬头一看,上面还有居民住宅,整个楼是属于方圆兰庭小区的,门面房其实是在一幢6层居民楼的楼下。
一旦发生意外,不会给楼上的居民带来危险吗?店主李某说,他们很注意安全,肯定不会出事的,“谁做生意想出事啊?”
李某说,他做烟花爆竹已经十多年,以前是在长营村菜场,后来菜场拆迁,才搬到这里没多久。
对于有人投诉一事,他认为肯定是竞争对手所为,因为这一带有不少零售点,相互之间要抢生意。他说,人家看他家位置好,眼红。
记者联系了栖霞区安监局,危化科的袁科长很快带人赶到。查看之后,他发现门面最里面是住人的,存在用火的情况。这样明显是存在安全隐患的。
袁科长当即表示,该零售点立即清理存货,即日起不得再售卖烟花爆竹。
新规
严禁烟花爆竹进居民楼
袁科长说,这家零售点所售烟花爆竹是合格的,也有安监局颁发的零售许可证。但这张证最初颁发是2013年,到2014年正常延期一年。
“本来,这个场所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袁科长说,2013年10月,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65号令,实施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除了从2006年起实施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新办法实施后,明确要求居民楼内不得开设烟花爆竹零售点。
而在老的办法中,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要求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根据2012年“春节期间南京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及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对居民楼邻街一楼门面销售烟花爆竹,也未禁止。
记者在迈皋桥附近走访了一圈,没看到其他开在居民楼下的零售店。袁科长说,下一步他们要完全按照新规的要求排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