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市政府发布通告,今年春节期间,市区范围内将有限制许可燃放烟花爆竹。此外,1月30日17点至2月14日24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快速内环范围内禁止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其间,若大气污染达到严重污染橙色(含)以上预警的,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军事设施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内;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其周围100米内;3.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以及教学科研单位;4.山林、芦滩和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及其周围100米内;5.商业繁华街道、集贸市场、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6.其他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以及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区域。胡姗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