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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持预付卡消费
遭遇实物找零
这是变相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可投诉
  消费者购买预付卡

  过年了搞促销,不少商家推出各种购物优惠和服务,其中就包括预付卡。但是,在购买和使用预付卡时,你是否仔细阅读过有关预付式消费的协议或章程,注意到其中是否有限制消费者行为的规定?昨日,无锡市消委会就预付卡消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胡姗姣 文/摄

  商家用实物找零

  因为使用方便,预付卡消费近几年受到不少消费者的欢迎,但是在使用预付卡的过程中,却出现部分商家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承诺,甚至一走了事等情况,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据介绍,2013年以来,陆续有消费者向无锡市消委会反映,在使用“杉德万通卡”时存在强制消费的情况。为此,消委会在乐购超市、欧尚超市、华润万家超市进行消费调查,并进行全程跟踪。

  “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杉德万通卡’在以上几大超市都存在当卡内金额低于10元时,商家以实物商品代替找零的现象。”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调查时使用的是面值100元的“杉德万通卡”,然后挑选价值超过90元不足100元的商品,再随机挑选不同的收银台按正常程序结账付款。但是,每次结账付款时,各超市的收银员都会提出不能正常结算,要消费者将预付卡中低于10元的零钱一次消费完,或者不用卡而是另付现金。在消费者表示不想再购买其他商品的情况下,收银员强调这是规定,必须执行。

  涉嫌强制消费,消费者可拒绝

  “商家找零用实物代替,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涉嫌强制消费。”无锡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昨日在清扬路家乐福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得知虽然家乐福卡不存在强制消费零钱的情况,但在使用其他预付卡时的确遇到过类似情况,“现在习惯了,基本都会买超过卡的金额,如果只剩下几块钱,就买点购物袋用掉,免得麻烦。”消费者陆女士说道。

  记者咨询律师得知,商家以实物代替零钱的做法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交易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包括订立合同,都必须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一方不得违背另一方的意志,强迫对方从事民事活动。商家以实物代替零钱找付,如果不是在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发生,就违背了消费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

  购卡建议

  无锡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预付卡(购物卡)时,最好选择到规模大、有资质、有备案的商家,同时按照实际需求理性办卡,不要受宣传的折扣优惠影响而冲动消费。此外,办卡时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一定要仔细阅读有关预付式消费的协议或章程,特别是其中限制消费者行为的规定,对约定不清或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应当要求修改,否则就不要办卡。办卡后,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包括票据、合同或协议、宣传广告、发票等,若消费时发现异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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