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提要:“如果现在停薪留职再现,实际上是用人机制上的退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苏中兴直言。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员工想要创业,一份停薪留职的“三年之约”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这是江西省《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中的规定。
该政策一出,争议难休,褒贬不一。“超国民待遇”,是提到较多的一个词。
有关方面回应时特别提到,“《意见》中针对国企员工只占一小部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留学归国人员等都在鼓励创业的对象范围内,《意见》中也写明了对他们实施优先落实促进就业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等政策。”言下之意,相关规定对其他群体也一视同仁。
可你得看看,其他群体获得“关照”都是什么?也就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际一点。而“停薪留职”是什么?是“烫金”待遇:无论你在外面如何折腾,这里三年内有你的港湾;是“特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王继承语)。
这等好事,是多高的含金量,加诸其他群体身上的“关照”又是多高的含金量?这能相提并论吗?世界上有这样的“一视同仁”吗?“不同类型的人要有不同的扶持政策”,这没什么问题,问题是含金量得基本一致吧?
相关报道及一些观点,均提及“停薪留职”为上世纪80年代计划经济转型产物。
不可否认,“停薪留职”曾有“功劳”。王健林、潘石屹等一些今天叱咤商海的人士,当年就曾“停薪留职”。
但是,“如果现在停薪留职再现,实际上是用人机制上的退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苏中兴直言。
当年下海创业,真有点“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感觉,可今天呢,就稀松平常多了。创业有风险,凭什么国企员工就可以把“风险”给降没了?市场经济当然是机遇与风险并存,这也是一大魅力。哪有只要我的机遇,把风险让别人去扛的道理?说到底,出台文件,为国企员工“保驾护航”,是对市场的一种干预,遭到反对也不奇怪。实际上,更该看到的是——“三年之约”快速实行,说明国企“停薪留职”制度未休。
消除“停薪留职”是大势所趋。连公务员都开始尝试以聘任制打破铁饭碗了,国企有什么理由抱着不放?
有关回应称,国企、事业单位的人也是创业的潜在力量,此举是激发相关人员的创业热情。
但我们该思考的是,国企员工的创业热情为什么不那么高,以至于要靠“激发”?一言以蔽之,体制内比“外面”舒服。专家所指“离职创业员工看到福利好又返回国企,分房结束后又去创业”的现象,揭示了问题所在。
而这正是需要加快改革的地方。如果到今天还要给国企保姆般的照顾,未免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