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溧阳竹箦镇陶庄村一位村民向现代快报新闻热线反映,村里有个“子虚乌有”的项目向上级部门争取到了20万资金,而事后这笔钱实际只有10万元打入了村委会的账户,5万元被当地派出所拿走,另外5万元竟然以“跑项目需要活动经费”为由进了个人腰包。现代快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当地政府表示事情还在处理中,但5万元的活动经费确实报销给了个人。现代快报记者 陆文杰
老村支书:
村里收到没有项目的“项目资金”
许先生是溧阳陶庄村老支部书记,他告诉记者,2011年溧阳竹箦镇政府任命王某担任陶庄村委主任助理,王某到任后没多久,该村就收到了一笔20万的项目资金,但是随后这笔钱就被瓜分,5万给了当地派出所,5万分给了王某,实际到村委会账上的只有10万。
“其实这个项目子虚乌有。”许先生称,陶庄村这个项目在王某到村里后仅仅一两个月,资金就下拨了。更让他觉得奇怪的是,没过多久王某便以跑项目花费5万为由,要从这笔20万元的项目资金中拿走5万元。时任村支书的许先生立即拒绝了这一要求,最后,经过当地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的协调,王助理打了借条,拿走了5万元。“最终,他还是拿了5万元的发票来入账,项目包括香烟和酒水。”许先生称,王某说这些钱是跑项目用掉的。
镇政府:
5万元是个人“跑”项目的经费
1月26日,记者在溧阳竹箦镇政府了解陶庄村20万元项目的情况时,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镇党委、政府已经在调查此事,目前来看虚设项目骗取资金的说法“并不属实”。记者希望镇政府能够给出答复,工作人员称调查人员和分管领导都外出了,承诺过段时间将给予书面答复。随后,记者看到了一封竹箦镇政府2013年7月15日寄给许先生的挂号信,信中对其质疑王某拿回扣的情况进行了答复,并称5万元的“跑”项目经费不属于个人回扣。
“经调查,当时陶庄村负债较多,王某刚到村中就想办法帮村中争取资金,由于村里没有合适的项目,在向镇领导汇报后,以派出所的名义为村争取了二十万元项目资金,当时派出所拿去了五万元,村委入账十万元,还有五万元由王某作为争取项目资金的费用开支。”在盖有镇政府红色公章的回复信中,证实了王某拿走5万元项目资金,但都有发票入账。
当事人:
承认报销5万,但钱已经退还村里
昨天,记者与当事人王某取得了联系,他表示,自己已经将这笔钱给退了回去,具体什么时间退的他记不清了,肯定是在今年1月份就交到了村里。而对于当时如何向上争取资金的,项目的名称是什么,王某似乎也记得不太清楚了。
王某告诉记者,2011年11月,自己在陶庄当村委会主任助理时,村里负债100多万元,后来村书记找他希望他能想想办法为村里争取一下资金,所以才会通过自己的关系去向上争取了20万元。对于自己曾报销5万元的事情,王某显得十分坦然。“在外面跑总有一些开销,吃吃饭、买买香烟送送礼都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