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是江都大桥人,常年在内蒙古做煤炭生意。2011年10月,张先生找到陈某,想买40吨无烟煤,经洽谈,以700元每吨的价格成交,总价为28000元,比市面价便宜三分之一。陈某提出,需先支付八成货款,货到后再将剩余两成付清。张先生将22000元汇到陈某的银行卡内。谁知,两年过去了,无烟煤始终没有到达。2013年10月31日,张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宜陵中心派出所咨询。民警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诈骗案件,便立即立案侦查。2013年11月中旬,派出所四名民警远赴内蒙古鄂尔多斯,将嫌疑人陈某抓获。最近,陈某被带回江都。目前,陈某已将22000元货款退还给张先生。江公宣 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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