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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餐馆扰民案
首次判赔精神抚慰金

  案情简介:六合居民陈师傅家楼下,三间门面房被物业公司出租供人开餐馆,大量油烟污水扰民。因陈师傅投诉,环境监察大队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整改。陈师傅请求法院判决荣程物业公司排除妨碍并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法院判决:一审中,六合法院依职权追加三位承租人为第三人,并判承租人排除妨碍。陈师傅上诉后,南京中院审理认为,环境侵权受害人对保持其良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即是对延续其健康和生命的期待,具有人格利益,遂改判物业公司排除妨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这起案件,充分肯定了环境侵权案受害人可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同时,这是首例判决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事件延伸:据南京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随着城市的发展,餐饮业污染扰民问题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而这起案件,对那些与餐馆相邻的居民,遭受餐饮污染后维权,指明了方向。

  其他典型案例

  张翠英、周有贵杀子案

  南京六合人张翠英、周有贵的儿子,因吸毒向家人索要毒资不能得到满足,便长期无理取闹,虐待、辱骂、殴打张翠英、周有贵及自己的妻儿。张翠英、周有贵多次劝导无果,无法忍受遂合谋杀害儿子,并将儿子尸体埋藏于自家自留地桃树林里。法院判决被告人张翠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周有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石某因体检状告医院案

  原告石某赴南京某医院体检。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中,在有关癌病方面,只提供检查结果,未在检查结果后列明“参考值”。两年后,石某确诊已罹患肺癌第四期,认为体检的医院没提醒他。法院认为是医院的过失,延误了原告石某进一步检查的时机,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马帮货运公司为路百莲服饰公司承运工作服,运单载明托运物品遗失以运费的10倍赔偿。马帮货运公司丢失一箱货物(24套服装),被判赔偿服饰公司2978.40元。

  林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2010年5月初,先后担任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助理、总经理助理的娄某联系徐某,用槽罐车将含有化工精馏或蒸馏残液的污水送至某公司处置,因超标而被退回。经该公司总经理林某同意,娄某与徐某商议,以明显低于处理该类超标污水的价格,交由不具备污水处理资质的徐某等人进行处理。后来导致1600余吨污水被违法处置、排放。后来,相关的单位和林某等三人,均因犯污染环境罪,被罚款或判刑。

  紫峰绿洲公司侵权案

  邻近紫峰大厦的一单位以紫峰绿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命名,经营场所模仿紫峰大厦的建筑外观,因不正当竞争,被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紫峰绿洲公司在企业名称和招牌中停止使用“紫峰”字号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赔偿80000元。

  物业纠纷执行案

  因合同到期、管理混乱,龙凤花园小区业委会将物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撤离,法院判决支持。物管公司却不办交接手续、不撤离小区,鼓楼法院强制执行。

  胡涛集资诈骗案

  胡涛指使他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导致24名被害人和单位非法集资5822.57万元,至案发时实际骗取人民币4743. 43万元。后胡涛被判无期,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污水厂行政处罚案

  盐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并不执行江苏省环保厅对其罚款25万元、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环保厅向南京中院申请后,执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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