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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一个没房子,一个没户口
请“拆迁组长”吃了几顿饭
两人共拿到46万拆迁款

  快报讯(通讯员 雨轩 记者 刘旌)有关“南京南站拆迁项目骗房案”,快报曾多次报道。在这一系列案件的侦办过程中,侦查人员还发现了其他猫腻:区区两万元的“个人收益”,却让国家损失了46万余元。南京一拆迁公司外聘人员马健,在拆迁扫尾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拆迁户“钻空子”:分了本不该属于他们的拆迁款和安置房。近日,马健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09年,南京某拆迁公司受拆迁部门的委托,负责南京南站项目中的农花村拆迁工作。2011年,拆迁虽然基本结束了,但还有几十户的协议没有签好,公司任命外聘人员马健留下来做一些扫尾工作。按他的话说,这时的他,职务相当于拆迁组长,负责对农户拆迁资料的核实把关等。

  当地村民老孟,虽然有农花村的户口,但没有房产;老张没有农花村的户口,但他在村子里有一处房子。按相关规定,他们两人都没有获得拆迁补偿款的资格。为了拿到本不该属于他们的拆迁款,两人一合计,打算把老张名下的房子算在老孟头上,再用老孟的户口申请拆迁安置房和安置款,收益两人分。

  从2009年开始,他们多次申请,但拆迁部门查到相关情况后,都驳回了申请。2011年,他们见马健在做扫尾工作,就去找马健。但马健说这个房子属于违建,无法获得补偿。

  老张还不死心,他又找到其他人帮忙“搭桥”,后来他们请马健吃了几次饭,关系也熟络起来。“当时还有村干部和我说了这事,我心想他们不会骗我,就没有进一步审查。”马健事后说,他心想反正天塌下来有公司兜着,自己不用负太多责任,于是很快就把这件事汇报了上去,并签了协议。

  有了这份补偿协议,老孟和老张得到了两套安置房的申请资格,还有46万余元的拆迁款。“大功告成”后,他们又请马健和几个帮了忙的人吃饭唱歌,马健后来拿了两万元的“好处费”。

  2013年6月,雨花台区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发现了相关线索,马健等人落入法网。

  “我哪有这个胆子呢,就是因为我糊涂。”被抓后马健谈起那份拆迁协议,悔不当初。近日,马健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其他涉案人员被另案处理。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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