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减轻大重病参保人员负担,南京本月起对基本医疗保险血友病政策做一些调整。
参保人员经指定医院确诊专家诊断为血友病,办理门诊医疗待遇准入手续后,实施替代治疗可享受以下待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职工医保在职人员为85%,退休人员为90%;居民医保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为80%。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按照血友病轻型、中型、重型的不同,每自然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元、5万元、10万元。因血友病住院免住院起付标准。学生儿童及大学生的血友病门诊医疗待遇,仍按已有的门诊大病政策规定执行。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中的血友病病种同步取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首批医疗保险血友病诊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血友病患者在非本人指定医院就诊,或非责任医师的诊疗,不享受血友病门诊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