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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恐慌性“存款搬家”大可不必

  传存款赔付将设上限,但此说法未得官方认可

  恐慌性“存款搬家”大可不必

  元旦刚过,春节将至,年末购买各种理财产品的同时,也有不少人正在忙于“存款搬家”。人们“存款搬家”的理由是,坊间传闻,如果银行破产,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是50万元。对于这一现象,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民众大可不必过于恐慌,在我国银行破产仍是小概率事件。

  以前在人们心目中,将钱存在银行是最保险的。日前,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未来要让市场说话、让资本说话,如果商业银行最后资不抵债,就会退出。”也就是说,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

  “当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条例推出后,银行倒闭,储户存款会由保险机构赔付,而且赔付有上限。”一位业内人士说。

  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可能是50万元。市民李阿姨看到相关报道后,开始担心自家在银行的存款,琢磨着把超出50万的部分分散到其他银行,觉得这样心里踏实。

  但尽管银行破产条例酝酿已久,但关于赔付上限50万的说法,并未获得官方认可。同时,商业银行破产条例由于涉及央行等多部门的意见,目前推出并没有时间表。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公众“存款搬家“表明对银行破产条例出台的理解过于简单、直观。

  在郭田勇看来,中国银行业未来确实会有破产发生的可能性,这在市场化体制下是正常的,不是大概率事件,特别是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大中型银行。“可以想象,如果工行都破产了,那中国经济也破产了。”所以说百姓存款搬家的行为有一定恐慌成分。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冯涛表示:“50万只是一个假设,更大的可能是制定一个赔付标准,例如小额资金全额赔付,大额资金按照一定比例赔付。”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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