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于群 史伟莹 记者 朱蓓)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2013年度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从2014年元月1日就开始了。按税法规定,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市民,无论是否已缴过个人所得税,都需向税务机关自行纳税申报。如果没有及时申报,按照规定,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
税务专家介绍,“年所得超过12万”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途径所得的金额合计达到或者超过12万元。这11项除了最常见的工资、薪金所得外,房租、稿酬、股息等都是包含在这11项当中的。
很多人认为,自己平时每个月都扣了个税,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税务人员解释,个税是否缴纳和这项申报并无关系,只要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所得超过了12万元,即使平时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平时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都得在年度终了的3个月内,再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地税局各个区局办税服务中心均可办理。而汇总年度所得不需要补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开通江苏省网上办税服务申报功能,通过申报网站填报申报表,今年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