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江宁饿死女童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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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法官推动南京未成年人保护立法

  “江宁饿死两女童案”发生后,社会公众也一直在追问:到底谁制造了这起悲剧?作为孩子的母亲,乐燕首当其冲。不过,我们在谴责乐燕的同时,更应反思,审判了一个乐燕,会不会还有另一个“乐燕”出现?正是由于儿童监护权无法得到及时变更,我们才一而再地错失了拯救这两条小生命的机会。

  在判决之后,包括乐燕案审判长在内的周侃等法官开始行动,建议相关部门对儿童监护权变更进行立法,以保护未成年儿童的权益。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周迅,也要在即将召开的人大会上提出议案,建议南京市人大尽快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目前,这一条例已进入南京市人大的立法计划。

  孩子的去向,相关部门会妥善处理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周侃,已经做了20多年的法官。曾经在刑庭工作过的他,审理过多起恶性刑事案件,但乐燕案还是给他带来了很大震动。

  “这样的人伦悲剧,是无法想象的。”周侃说,小孩子饿死后的照片,让他无法直视。现在他能做的,就是尽量跟乐燕沟通,安抚她的情绪,让她将孩子平安生下来。

  “去看了她三次,发现她每一次都懂事了一点。”周侃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这是他想看到的。判决刚下来时,他就跟乐燕谈了15分钟,当时,她一个劲地在哭,情绪波动很大。但后来去看她,她的情绪已经好多了。

  周侃说,现在乐燕之所以能享受这样的待遇,是因为她怀有身孕,等她生完孩子一段时间后,会把她送往监狱正常服刑。而孩子的去向,相关部门也会妥善处理。

  建议尽快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对于周侃来说,乐燕故意杀人案,并不是在他敲响法槌宣布闭庭之后就结束了。

  “值得思考的东西太多了。”周侃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就在1月9日,还有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找到他,聊乐燕案,让他就他们提出的议案和提案给出意见。

  “我们希望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能够更完善一些。”周侃说,而这需要做很多的事情。

  和周侃一样,为乐燕案忙碌的,还有周迅。周迅是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也是南京市人大代表。在即将召开的人大会上,他会提出一份准备已久的议案。这份议案的由头,就跟乐燕案有关。

  “我要求能够尽快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周迅说。国家在1991年就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也有《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而南京却没有这样的法律。

  “我们在审判工作中发现,这两年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周迅说,尤其是一些吸毒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意识非常差,而乐燕案就是一个典型。

  而且,周迅发现,就是已经实施的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里面也有不够完善的地方。

  “比如,需要保护未成年人哪些权益,并不明确。”周迅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他的议案中,要求南京的立法能够在这方面有所完善,比如,对未成年人生活上的照顾、学习上的教育、行为习惯上的引导、经济上的帮助,都需要写进条例。

  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在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上,也有不够明确的地方。因此,周迅建议,未成年人应随父母生活,这一点必须明确。现在一些外出务工的父母,把孩子交给老人,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应当予以杜绝。

  监护权如何变更,需要可行的细节支撑

  而乐燕案暴露出来的另外一个制度欠缺,就是监护权的变更还缺少法律支撑。“乐燕多次把孩子丢在家里。”周侃说,“如果能及时剥夺乐燕的监护权,把两个孩子交给其他部门抚养,也许这个案件就不会发生了。”

  周迅跟周侃的意见一致。因此,在周迅的议案中,也提到了监护权变更的问题,“需要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需要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另外需要指定监护对象。”

  周迅说,这些都应该在未来的《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里有所体现。“这里的细节需要好好思考和设置。”周侃说,比如,谁来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现象、变更监护需要谁来提出、到了什么程度需要变更、什么时候回归,都需要建立一个评估机制。

  但无论怎样,周迅和周侃都建议,南京的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需要加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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