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 光明时评 毕晓哲
从表面上看,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算不上一个贫穷、闭塞的村庄。就是在这个宁静的村庄,一个留守女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愤怒的父亲发现真相并报警后,司法介入,最终10人被判刑。(1月8日东北新闻网)
光明时评一评
女童被性侵长达两年,与一些农村村民德操伦理观尽丧有关。“爷爷辈”的同村村民,可以向本村熟识的女童伸出魔爪,有丧心病狂的因素,更是“集体性”道德沦陷的产物。
现代快报再评
说句题外话,但凡在评论中看到“不能仅靠……”句式,基本上是自设议程、无的放矢:一、没有交待是否只是“仅靠”;二、没有回答是否彻底“靠”了。回到广西玉林性侵女童一案,当地警方迅速破案,然后司法介入惩处罪犯,这是在具体个案中伸张正义,而不是解决一个社会问题的充分条件。
性侵留守女童是一个沉重又复杂的社会问题,当然不能仅靠个案中的法律手段来毕其功于一役。但此案首先是法律问题,如果说罪恶被制止、坏人遭惩治后,被侵女童及其家人遭受到村民的“敌视”,那也是法律意识没有深入人心。孟得斯鸠曾说,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如果连最低道德的法律都不能依靠,还能指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