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是钟情福尔摩斯的侦查人才,还是充满正能量的有志青年,或是有责任有担当的社区保安,甚至只是行色匆匆的路人,从现在起,在警察蜀黍提供的图片、视频中,你可以参与到‘网上抓小偷’的行动中啦!如果你认识TA或觉得TA像谁,都可以通过一条短信一个电话或是一条微博私信,一秒钟化身正义使者,把TA的身份告诉警察,让TA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就是TA,立即自首,法律会对你从宽处理。”来吧,网上抓小偷开始啦!
经过几个月的论证和筹备,从今日起,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主办的“天罗地网抓小偷”涉案图像协查平台(http://zxt.jschina.com.cn/),正式上线运行。警方通过这个平台,把已立案侦查,并确定为嫌疑人作案瞬间的图像放上去,希望借助网友的力量,得到嫌疑人身份信息,帮助抓获嫌疑人,并达到威慑嫌疑人,促使其自首的效果。
通讯员 宁公宣
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新举措
3万“天眼”
紧盯犯罪嫌疑人
警察喊你来认认
南京市鼓楼区辖区面积近60平方公里,目前共有人口120多万。辖区人口密度高,商贸繁华,但治安状况比较复杂。随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遍布大街小巷的电子眼在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治安防范和打击破案中的作用日益显著。
目前,鼓楼区企事业单位自建的监控探头有近3万个,平均每平方公里约500个。3万个监控“天眼”编织天罗地网让小偷无处遁形。绝大部分抢劫、抢夺或盗窃嫌疑人作案,都被“天眼”记录下来。
警方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监控图像尤其是涉案图像应用的深度和广度还存在局限性,一些单位及群众通过监控图像参与治安防范及侦查破案的渠道和平台尚不完善,运用图像监控提供线索的积极性、主动性尚未充分调动。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梳理日常办案的相关情况后,经过几个月的论证和准备,决定探索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确定为嫌疑人的图片,尝试发动群众,进行寻求破案线索。
鼓楼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这个平台能够真正成为“聚民力集民智”的地方,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利用图像监控提供破案线索的参与意识。
特点
每幅涉案图像,都有视频为证
警方称,此举对抓小偷来说,起到布下天罗地网的作用,所以栏目名叫“天罗地网抓小偷”,并于1月6日正式上线,网址为:http://zxt.jschina.com.cn/。网友只需点击中国江苏网主页右侧的“天罗地网抓小偷”专栏,就可以查看里面的相关图像,进行辨认。
现代快报记者点开网页发现,网页诙谐的漫画,时尚的网络语言以及滚动的“见义勇为”、“有奖协查”字样,这与传统意义上“板着脸”的“警方发布”风格大相径庭。
“今日关注”、“扒窃”、“偷车”、“入室盗窃”、“其他”5个版块构成了“涉案图像信息协查”的主体框架。考虑到网络的特殊性,鼓楼警方无论在网页设计还是措辞用语上都尽量接地气。
据鼓楼警方相关人士介绍,网页中“今日关注”主要提供的是一些嫌疑人图像较为清晰、警方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较为完整的案件协查图像。
每一起涉案图像协查通报,都是由一段几秒钟的视频以及放大的犯罪嫌疑人面部或体态视频截图组成。
图像下方三个箭头分别指向“我认识他”、“他像谁”、“我要投案”。无论点击哪个箭头所指,都会弹出“协查须知”。举报人只有阅读并同意“协查须知”内的条款后,才可继续填写举报内容,向警方提供线索。
效果
试运行15天,揪出两名小偷
自2013年12月12日该平台试运行以来,鼓楼公安分局共发布涉案图像协查20起。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此前在平台试运行的半个月时间里,已经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明确了两名嫌疑人的身份,破获两起扒窃案件。
第一个为警方提供线索的陈师傅,他是一名医院保安。通过医院警务室民警的宣传,他知道了“天罗地网抓小偷”这个平台,就有意识地留意了警方公布的嫌疑人照片。在医院近期发生的一起盗窃案中,陈师傅发现医院监控拍到的嫌疑人与警方公布在协查平台上的嫌疑人很相似,随即向警方举报。
警方根据他提供的线索,侦查发现他举报的嫌疑人,确为警方在平台发布的嫌疑人,并查明嫌疑人真实身份将其抓获。案件成功告破后,警方向陈师傅发放了1000元奖金。
说法
曾邀专家做法理论证
警方:是网络通缉令,不是“人肉”
2013年12月2日,广东陆丰服装店店主蔡某在网上发布监控视频截图,请求网友人肉截图中的“小偷”。这次人肉行为,导致一名女高中生自杀。那么,鼓楼警方的这一做法,是否也是另一种“人肉搜索”呢?
据鼓楼警方介绍,在平台建设前,警方先后邀请了南京大学等高校法学专家,召开座谈会,就警方的做法进行法理论证。
“这个平台,相当于以前在大街小巷张贴的通缉令,只是我们把通缉令搬到了网上,相当于发了一个网络通缉令。”鼓楼警方相关人士称,“这个辨认和举报平台采取单向操作,后台管理模式,举报人填写的所有信息,只有警方的后台操作员可见,没有论坛发帖式的互动,这样就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举报人的隐私。”
同时,鼓楼警方在新浪微博注册了ID为“网上抓小偷”的账号,并设立了24小时举报热线,平台上还提供了腾讯QQ和邮箱地址,使举报的渠道更加多样化。
一旦有网友发现认识相关图片中的嫌疑人,就可根据警方设置的程序,填写相关信息。同时,警方在告知栏目中强调,相关图片不允许转载,不允许对外发布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这个平台发布的信息,与网民个人行为的‘人肉搜索’有本质区别,平台是单向的、保密的,只有警方可见举报者与被举报者的身份信息。”
警方在这个平台上公布的图片,都做了技术处理,最后的图片,均为嫌疑人作案前后瞬间的图片。考虑到各种因素,对案件只做概括式说明。
目前,主要是盗窃和扒窃嫌疑人图片,运行一段时间成熟后,也可能会发布其他案件嫌疑人的图片。
律师:正常行使侦查权,不侵犯隐私
在互联网发布涉案嫌疑人作案的视频和图片征集线索,乍一看,跟此前的网络“人肉”搜索有些相似。而“人肉”搜索被公认为网络暴力,警方此举是否侵犯了嫌疑人的权利?对此,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法律界的相关人士。
据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严国亚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警方有权公布相关案情,对嫌疑人进行通缉,请公民提供线索、协助破案。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71条,“通缉令、悬赏通告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南京警方此举,只要公布的图像是立案后,有证据显示为嫌疑人的图片,都是正常行使作为公权机关的侦查权。这与网民发起的“人肉”搜索有本质区别。
协查须知
以举报诬告、诽谤的会依法处罚
协查须知中,警方特别告知,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予以处罚。同时还告知,公安发布的这些视频图像严禁转载、选编使用,严禁将有关的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公开。
有奖协查
最先提供属实线索,奖1000元
而对于最先提供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提供的线索直接破获重大案件的,公安机关将视情提高奖励数额,并推荐见义勇为基金会再次表彰奖励。
举报方式
提倡实名举报,会“保护”举报人
此外,警方提倡实名举报,并将依法对举报人的信息和举报内容予以保密。除网络举报方式外,警方还设置了其他多种举报方式,包括微博私信举报、24小时电话热线、QQ以及邮箱等,这些举报方式在“协查须知”中均可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