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看到对方手指骨折,且自己的车确实与人发生了碰撞,成建才(化名)认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愿意出3000元跟伤者私了。然而,这却是一起交通“碰瓷”。1月4日,两名违法行为人因涉嫌诈骗分别被盐都警方行政拘留。
1月2日上午,成建才从盐城市盐都区北龙港街道送货到秦南镇的途中,路过骏马村路段时,突然被一名青年男子拦了下来。原来,几分钟前,成建才的三轮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了碰撞,拦他的就是那个骑自行车的人。
男青年要成建才一起陪着去医院检查,到了大纵湖卫生院后,男青年又叫来了自己的“老板”。经医院检查,发现该男青年手指骨折,需动手术。
赶来的“老板”直接问成建才,准备公了还是私了?怕把事情搞大,成建才决定私了。经讨价还价,他要“赔偿”伤者各项费用3000元。正当受伤男青年准备跟着去成建才家取钱时,派出所民警来了。
原来,当受伤男青年在大纵湖卫生院检查伤情时,大纵湖派出所一名民警也正在该院开展走访活动,职业敏感性让这名民警对这起事情产生怀疑。
经了解,受伤男青年姓吴,“老板”姓朱,当天两人商量好,朱某先将吴某一根手指砸伤,然后吴某骑自行车故意与三轮车发生碰撞、倒地,要求到卫生院检查。当检查出伤情时,由朱某出面解决。宋孝林 曾亚 姜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