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淮安市纪委获悉,2012年8月起施行淮安对拟提拔干部的财产公示制度,到现在已经有17个月,共对232名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1746名科级干部财产进行公示,责成21名申报人作出情况说明,调查了5起信访投诉件,结合抽查核实对17名申报人进行了问责。
“这些拟提拔的干部主要是我们在抽查核实环节中发现了问题。”淮安市纪委的工作人员解释道,通过抽查针对拟提拔干部申报的财产情况与现实情况进行一定核实,发现了问题就及时进行约谈,做好思想工作,“后续再进行财产公示,请市民进行监督。”
“同时,我们也提出了刚性惩处的办法,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的地区和单位,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淮安市纪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公示内容会永久记入干部廉政信用档案,发现存在隐瞒重大财产、重大财产来源不明且本人不能说清,以及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在公示期内不予提拔,己提拔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大大增强了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瞒报漏报一时没有发现并不代表永远不会被发现。”
在实践中,淮安市纪委也发现了一些现实的困难,比如没有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存款实名制等金融制度不够完善,财产的真实性难以审核,法律责任难以界定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产公示制度的威力。通讯员 淮纪联
现代快报记者 季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