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中国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4年1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诈骗2.9亿
这个“大忽悠”被判无期
  郑利出庭受审

  她拥有5个户籍身份,在遭上海警方通缉后,与德国男友混迹于深圳富豪圈,数年间骗得近3亿元人民币,被骗的包括国企高管、民间投资大户、台湾商界大佬一共8人。前日,深圳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郑利无期徒刑,其男友被判有期徒刑八年,附加驱逐出境。(2013年12月7日快报A20版曾报道)。

  她被判无期徒刑

  这个已经40岁的女人,看上去只有30岁出头。用红头绳扎着马尾辫的她,长相只能算一般,但却是个让人看一眼就能记住的颇有气质的女人。她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出身干部家庭,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熟悉经济法、金融证券投资专业知识。

  这个女人叫郑利,2013年12月30日,她和罗则·罗伯特(ROTHER ROBERT)一起站在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庭上,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郑利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郑利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则·罗伯特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伪造身份,混迹富豪圈

  2004年前后,郑利来到了广东,为实施诈骗,从2007年开始给自己伪造林意、黄少妹、黎菊梅、蒋林意等多个身份,与德国人罗伯特混迹于深圳富豪圈中。

  2007年至2011年间,郑利使用非法取得的虚假户籍身份,伙同罗伯特,对外编造罗伯特为国外大型基金管理人、德国大家族继承人等身份,以掌控巨额基金在中国开展融资、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名,骗取他人信任;以在深圳市开设的两家投资公司作为诈骗载体,虚构项目对外开展合作投资、代为理财、购买土地等业务,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某、汪某某、邓某某、左某某、刘某某等人的资金后,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小部分用于支付利息,大部分则通过“地下钱庄”及其在境内外开设的公司、个人账户进行多次转移,将他人巨额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其中被告人郑利共诈骗他人资金人民币共2.9亿元,被告人罗伯特参与诈骗他人资金人民币共1.38亿元。

  卷走1600万美元理财款

  被郑利、罗伯特骗得金额最多的是台湾一家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的董事长邓某某。2010年4月至10月间,郑利、罗伯特与台商邓某某结识。2010年9月,邓某某一次性投入1600万美元委托理财款后,郑利等二人即编造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理财承诺,将1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8亿元)理财款非法占为己有。

  据《羊城晚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