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院通报2013年金融商事案件审判情况
王大爷投入50多万元“理财”
半年后一查,亏了32万元
快报讯(通讯员 市法轩 记者 马薇薇)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介绍2013年金融商事案件审判情况,就具体案情解答疑惑,同时还不忘给大伙提个醒。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大爷结识了某理财公司的业务员小孙。小孙卖力向他推销其公司的理财产品:“精英团队操作,利息比银行高多了,而且还保证不亏本……”
王大爷心一横,一下子投进了50多万元。起初理财产品的确是“涨势喜人”,可是到后来,小孙来电话的次数越来越少。半年后王大爷一查,吓了一跳,自己已经亏了32万元。王大爷要小孙和他的公司承担损失,可对方却拒绝了王大爷的要求。无奈之下,王大爷只好起诉到法院。
在庭审中,理财公司出具了当初王大爷签的理财合同,上面标明“本人已知晓:购买投资型、分红型产品时,投资有风险、分红不确定”和“实际投资收益可能出现负值,投保人将承担该产品的投资风险”等相关内容,而王大爷已签字确认了。最终,法院结合合同约定和交易过程等因素,驳回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苏云义建议,市民在投资时应当充分仔细阅读相应的合同条款,了解理财产品内容和权利义务,否则一旦发生亏损,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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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纠纷案
上升35%左右
2013年,南京市两级法院共新收各类商事案件15215件,相比较2012年同期的10833件,同比增长40%,其中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标的总额,都呈现激增的状态。据统计,全市法院2013年共受理此类案件2590件,相比2012年上升35%左右;结案标的总额为73.71亿元,而2012年同期的金额只有39.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