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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户籍迁移 1月27日起
吴江四类人员户口可迁市区

  吴江撤市设区,备受市民关注的吴江区迁至苏州市区的户口迁移办法近日出炉。记者昨日从苏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27日正式施行。何洁

  据苏州市公安局人管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吴江原户籍制度相比,新《办法》对年限、取消条件、降低门槛以及调整区域限制等四个方面的十项内容作适当修改,使得外市户籍的准入门槛降低,而吴江区与苏州市区户籍的迁移条件也放宽了。

  根据《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苏州市区部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公规[2013]4号文有关内容,2014年1月27日起,苏州市公安局对涉及吴江区迁至苏州市区的户口执行如下迁移规定:

  下列情况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市外迁入:1.在吴江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在吴江区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在苏州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2.购买苏州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吴江区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在吴江区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人员;3.购买苏州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吴江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在吴江区参加社保3年以上的人员。

  在苏州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吴江区户籍居民要求迁入的,凭房屋所有权证直接迁移,无面积要求。

  在吴江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苏州市区户籍居民要迁往吴江区的,按吴江区户口迁移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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