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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因公临时出国
厅局级及以下住标间

  明年1月20日启用新版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严控出访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

  财政部、外交部27日对外公布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14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新办法规定,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同时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新办法还规定,出访团组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安排普通套房,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此外,对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套取出国经费、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等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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