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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没钱上网就去抢
劫到4元获刑3年多

  在徐州新沂市,18岁的小伙徐某在多次找工作遭拒后,沉迷于泡网吧,为了改善自己的经济条件,竟然和别人一起抢劫,结果却只得手4块钱。12月25日,新沂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公布,以抢劫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徐某,家住新沂市农村,小学毕业后由于学习成绩不好便辍学在家,整日无所事事。在徐某看来,自己不是没有“本事”,只是没有地方让他施展罢了。可是现实却事与愿违,在多次找工作遭拒后,徐某对未来生活迷茫起来,之后,渐渐迷上了上网,泡网吧几乎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在此过程中,徐某认识了经常泡网吧的王某(另案处理),两人很快成了朋友。

  2013年3月初的一天早上7点多钟,徐某与王某从网吧出来,百无聊赖的他们想到自己因上网已经身无分文,竟心生歹念预谋通过抢劫的方式来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其后,徐某二人窜至新沂市一村庄的一条南北路旁,伺机行动。等了半天,终于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孙某出现,徐某二人立刻持刀围了上去,采用言语威胁等手段抢劫了孙某身上仅有的4块钱。因嫌钱少,徐某二人还搜了孙某的身,后再无所获才离开现场。

  被抢少年随后报了警,当天,徐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归案后,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徐欣 刘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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