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青岛路上的江苏省档案馆,平日里总透着一股神秘气息。
昨天,江苏省档案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了1500件民国司法文书,这些民国司法文书是由30多位专家挑选出来的。那些平日里“默默无闻”的民国档案,背后都有一个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它们见证了民国往事。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胡玉梅 文/摄
首次公布
从3.6万个民国案件中,选出1500件司法文书
据江苏省档案馆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江苏省档案馆典藏的民国时期江苏高等法院(审判厅)档案共12万余卷,目前整理开发出刑事、民事裁判文书1046卷,涉及案件3.6万余件,20余万页,包括刑事案件2万余件、民事案件1.6万余件。这些档案基本以民国时期江苏辖区(除南京地区)为地域范围,以1912-1949年为时间断限,涉及债权、物权、亲属、继承、受贿、渎职等广泛内容。据了解,这一次公布出版的裁判文书是首次公布。
从2011年起,江苏省档案馆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整理开发与研究,首次精选刑事裁判文书600件、民事裁判文书900件,共计1500件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公布,目前文书已经结集,出版面世了。
民国婚姻那些事
老婆跑了
老公起诉丈母娘“还”老婆
这是发生在1923年的“奇葩”案:女婿起诉丈母娘“还”老婆。当事人顾某称,三年前,自己娶了张某的女儿。后来,老婆趁自己外出时跑了。顾某便跑到了苏州的丈母娘家。张某听说自己女儿不见了也很是着急,和女婿在城里寻了两遍,依旧毫无结果。
让张某没想到的是,女婿顾某竟然怀疑到自己头上,原来有人在他旁边耳语,称曾亲眼目睹张某偷偷送女儿上船离开。此后,张某被女婿告上了法庭,被逼“还妻”。
结果:丈母娘不用“还”
即使是那个年代,法院也还是非常重视“证据”的,由于顾某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丈母娘藏匿并帮助女儿逃跑,所以一审以及二审的法院都判顾某败诉。
被丈夫用刑具折磨
妻子两次起诉终于离婚
从江苏省档案馆整理出的卷宗来看,上诉的民事案件中,不少都涉及到离婚。
一个发生在1948年的“婚姻同居”纠纷中,上诉人就是女方,虽然一审被判败诉,但她并不气馁,而是选择继续上诉。她在上诉状中表示:打打骂骂已经不算什么,丈夫甚至还动用刑具折磨自己,“残酷极致,性命堪忧”,她坚持选择要离婚。
结果:妻子如愿离婚
二审的结果终于让女方满意,准许两人离婚。但是,这样“成功”的例子只是少数,当时大多数的离婚案件,法官往往选择是“劝和不劝分”。
专家点评
民国法官也可当“侦探”
此次公布的文书全是上诉案件,随意翻阅几份,二审的结果几乎都是推翻了一审的判决。“那时的法官权力很大。”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镭副教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由于技侦手段等种种原因的束缚,一些刑事案件往往还没调查清楚就提起了公诉,让不少犯罪嫌疑人不服。上诉到高等法院后,法官对证据再次进行核查,“那时如果案件证据不足,法官就可判嫌疑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