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欠钱的企业还不了钱,一边是债主等着70多万欠款收回看病救命。对此,法官灵活执法,让企业将办公楼出租,让承租人帮助还债。近日,该起案件顺利执行,得到双方当事人称赞。
在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期间,金坛某运输公司多次向家住宜兴市官林镇的老周借款,总计欠70万元未还。多次索要未果后,老周诉至法院,法院依法支持了老周的诉讼请求。
然而,判决虽然生效了,但是被执行人金坛某运输公司却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老周无奈之下,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陈为民发现该公司尚有420平米办公楼及650平米车间,但其在2010年就因经营不善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一次性偿还近70万元的债务难度很大。而此时老周因患糖尿病并发症进行了肾脏移植,急需大笔医药费。
一边是急等救命钱,一边是没钱还欠款,看到案件陷入执行瓶颈,陈为民急在心头。经过认真权衡,陈为民最终决定只查封被执行人的两处房产,在此期间,通过被执行人对外出租该处房产使厂房获得“新生”,放水养鱼。
在陈为民的督促和帮助下,被执行人找到了新的承租人。经陈为民协调,三方当事人商定,由承租人代替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老周借款及利息74.5万元,老周自愿放弃逾期的加倍利息。陈为民根据实际,灵活执行,不但解了老周的燃眉之急,也为被执行人日后的经营发展留下了生机。
近日案件得到顺利执行后,老周手捧锦旗来到金坛市人民法院水北法庭,将写有“公正司法、为民解忧”锦旗送给正在上班的法官们。
魏本亮 贾梦姣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