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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首页
以“投资管理公司”为幌子放高利贷……
“大佬”被控涉黑,“小弟”里还有大学生

  年纪最大的不过34岁,最小的还是个在校大学生。昨天上午,他们7人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据检方指控,他们涉嫌多个犯罪事实,其中包括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此外,他们中的“大佬”被检方认定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而其余的人则为参与者。

  现代快报记者 刘旌

  “投资管理公司”实为放高利贷

  2009年6月,陈冬先后成立了两家公司,均命名为“投资管理公司”。而据警方调查,他实际上是以个人名义,对外放高利贷。

  其间,他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陈冬相当于这一组织中的“大佬”,统管所有事务;另有两名骨干成员,负责管理日常事务。

  他们曾先后在玄武区和秦淮区租房,作为平时的活动地点,组织成员还有一定的“纪律要求”:比如要随传随到,有事还要请假。

  这一组织通过发放高利贷,获取高额利息,还会以延期付息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收取上门费等名义,敲诈勒索借款人。

  利用这样聚敛而来的钱,陈冬等人给手下人发工资,节假日还会发红包。

  借走3.5万元,却逼人写下5万多元的借条

  警方调查发现,这一组织还涉嫌多项其他犯罪事实。据记者了解,敲诈勒索占到了很大的比例。

  经查,去年2月中旬,一名组织成员以高额利息借出3.5万元。同年3月15日,他带着一名同伙,用言语威胁借款人支付违约金。不过,3.5万元的借款,他们逼着借款人写下5万多元的借条,还逼他当天就交。

  当时,这名借款人只还了部分钱款,他们竟带借款人去“见家长”。直到借款人家人同意第二天去打钱,他们才把人带走。次日,他们在借款人父母家中拿到了5万元。

  据检方指控,从去年2月到去年10月底,这一组织涉嫌敲诈勒索的情况,共有10笔。

  还涉嫌多宗罪

  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这一团伙除了涉嫌上述敲诈勒索的事实外,还有数个其他犯罪事实。

  比如,在去年11月初,一名组织成员接到陈冬的电话,让他接待来借钱的李某。不过,负责接待的成员和李某因借款条件发生分歧,钱没借成。不过,陈冬等人随后在办公室内,逼李某交出1万元,并当场劫得他包中的950元现金和银行卡。

  接下来,他们又逼李某说出银行卡密码,但李某说了个假密码,他们才没成功取到钱。但他们随后安排其他人下楼将李某的司机和车扣下,以此威胁他打电话借钱。李某百般无奈,向朋友开口借9000元。但因组织成员被抓,这笔钱没有落到他们手中。

  以上事实,让他们被检方控以涉嫌抢劫。此外,警方调查发现,该组织还涉嫌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

  对检方指控,“大佬”大多不认可

  昨天上午,秦淮法院开审此案,由于被告人数较多,光是核实被告人身份就花了不少时间。随后,第一个受审的陈冬留在被告席。

  对检方指控的多宗罪,他大多表示不认可,认为罪名不成立。比如,检方所称的组织纪律中“随叫随到”等情况,他称自己从没有这样说过,也坚决不认可自己涉黑;检方在陈述有关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项时,警方搜查获得的砍刀和辣椒水也作为认定犯罪的物证,但陈冬说,辣椒水是别人送给他防身的,而那把砍刀,最初是他们用来切西瓜的……

  在谈及个别案件情况时,他陈述了自己的辩解,但不对罪名发表意见,称最终的认定看法院。

  成员中最小的还是在校大学生

  7名被告人中,陈冬被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共计5项罪名,其他组织成员被控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

  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这些人中,“大佬”陈冬年纪最大,今年34岁,中专文化。其他组织成员大多20岁出头。

  被检方认定为骨干成员的两个人,一个26岁,一个24岁。而在起诉书上排在最后一位的被告人刚满20岁,目前仍就读于南京某大专。去年11月初,他被刑事拘留后,一周后便被取保候审。

  据悉,除陈冬外,其他组织成员也将陆续受审。(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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