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深圳市卫人委通报,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南湾人民医院产科一名新生儿死亡,患儿死亡前曾接种过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国家食药监总局最新通报称,近日,康泰生物生产的几个批次重组乙型肝炎疫苗婴儿接种后,在湖南、广东、四川发生4例死亡病例,死因尚在调查中。(详见今日快报A12版)
目前,4名婴儿死亡跟乙肝疫苗有没有关系,还需要等待调查结果。既然新生儿打乙肝疫苗有风险,对风险就应该加以高度重视。令人遗憾的是,相关方面的表态,还是过分强调个体因素,只是在如何降低风险上做努力。
涉事的深圳这家公司,乙肝疫苗国内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正因为如此,湖南两名婴儿在接种康泰生物生产的乙肝疫苗后死亡,涉事公司回应称,为疑似偶合死亡事件。报告的异常反应特别是死亡病例较少,就简单地归结为“疑似偶合”,急于撇清责任,显然不是严肃的态度。
监管部门更不能简单地以不良反应很少,就认为是安全的。三省接连出现的打疫苗死亡事件,至少应该起到一个警醒作用。对待打乙肝疫苗的反应,切不可用习惯思维,过去一直没有严重不良反应,不代表现在就不会有严重不良反应,更不代表将来就不会出现。疾病有明显的个体特征,多考虑个体的情况,才能减少对个体的伤害。
即使疫苗是安全的,按照专家的建议,乙肝疫苗并非每个新生儿都适合接种。医疗机构在给新生儿打疫苗之时,需要总结其中的共性,不让疫苗诱发疾病或者成为伤害。
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更应该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风险,找出不适应接种乙肝疫苗的情况,不要让乙肝疫苗在成为大多数人的“防备武器”的同时,也成为极少数人的致命“杀手”。
北京读者 倪恒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