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有关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对1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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