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19日公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性,并提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等“五不准”。该办法将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据新华社
120不得因费用问题
拒绝急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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