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昨日社评《这样的“点名批评”,地方也该学一学》,笔者以为文章所言确有必要。
笔者参加一些工作会议,在谈到工作中问题和不足时,领导们往往这样“数落”道:“少数单位抓落实极不到位、执行力不强”,“个别领导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懈、责任意识淡薄”等等。这种笼而统之、大而化之的批评,看似讲到了点子上,实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空话、套话、官话,毫无针对性。
现实生活中,表扬单位和个人,鲜有“少数单位”、“个别人”的说法。既然“点名表扬”具有典型示范作用,那么,“点名批评”同样具备以儆效尤、震慑警醒、治病救人的功效。
俗话说,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尤其是发现了单位、个人存在的问题,上级部门更需及时提醒、点名批评,下级部门才能有震动和反思,才能整改和提高,否则,腐败窝案就会在“少数单位”中爆发,一个地区“有史以来”的最大贪官就会在“个别领导干部”身上发生。
从这方面看,对有问题的官员发现得早、点名批评得早,甚至在公开场合“大声”“点名批评”,何尝不是一种对干部的真关心呢?沭阳读者 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