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伙通过非法获取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承揽业务,删除南京某知名论坛的负面帖,在7个月时间内非法获利28万余元。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颁布后,全国首例网络有偿删帖案,此前现代快报曾报道此事(详见快报2013年10月16日封5版)。昨天,南京玄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三人承认删帖违法。
通讯员 玄研 实习生 孙孟霖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庭审直击】
“上线”:
看到司法解释才知违法
今年9月2日,玄武公安分局接到南京某公司员工报案称,该公司的论坛被非法入侵,600余组管理员权限和密码被盗。公安机关立案后,很快将涉嫌犯罪的周某、谭某、王某3人抓获。检方认为,周某、谭某和王某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提供网上信息删除服务,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10月底提起了公诉。
昨天上午,三个小伙站在了玄武法院的被告席上。
王某今年25岁,无意中得知“有偿删帖”来钱很快,他是很心动。为了规避风险,王某通过网络找到了19岁的电子商务公司员工周某。周某又找到了22岁的谭某。
王某称,他负责对外承接业务,一般报价是每删除一篇600元,其中给删帖人周某500元,自己赚100元差价。
王某表示,起初他只是觉得有偿删帖“不道德”,但没想到自己触犯了法律。直到今年9月的一天,自己看到网上的一条新闻,两高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我看到以后心里很害怕。”
“中间人”:
翻供称只获利16万
年纪最小的周某在这一团伙中充当“中间人”的角色,他知道谭某手里有这一论坛的数据库,里面包含了600多组管理员的账号和密码,于是找到谭某帮忙。每次王某找周某删帖时,周某便向谭某索要账号,删帖成功后,周某就会支付给谭某200元。
但在昨天的庭审中,周某却否认自己获利28.6万元。他称,自己与王某都是通过支付宝交易,虽然王某的账户显示汇款金额为28.6万元,但根据公安机关的取证,他的支付宝账户显示,王某只打给自己16万元,据此,他只认可自己非法获利16万元。对此,检方称,差额12万余元是存在的,只不过是因为不知名的原因被删除。
周某认为这只是“推断”,甚至当庭指责检方“强词夺理”。不过,周某及其辩护人直到开庭也无法提供他只获利16万的证据。
【检方建议】
量刑5年以上
在庭上,检方表示,周某、谭某和王某三人是共同犯罪,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8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主审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