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空姐代购案”重审
11年刑期
改为3年
她被当庭收监,律师说要上诉
韩国买化妆品,带回国在淘宝网店销售,法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离职空姐不服判决上诉,经北京市高院二审将此案发回重审。昨天上午,北京二中院重审后作出判决,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3年,并当庭将已经取保候审的李晓航收监。其余两名同案犯被判有期徒刑二年4个月和二年6个月。记者了解到,判决后,李晓航的父母及律师表示要上诉。
案件回放
开网店走私化妆品判11年
李晓航是海南航空公司的空姐,2008年因病离开航空公司。
2009年夏天,她和男友石海东在淘宝网上开了名叫“空姐小店”的化妆品店铺,销售化妆品。
2010年8月起,李晓航与在韩国工作的褚子乔合作。褚子乔弄到了韩国机场免税店的账号,在韩国购买化妆品,之后邮寄到中国。
一个月后,中国海关出了新政,海关将个人邮寄物品进口应征税税额起点从500元下调到50元。许多像李晓航这样的卖家,开始选择以个人携带入境的方式避税。之后的一年中,李晓航及其男友石海东通过客带货的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化妆品入境,均未向海关申报。
2011年8月31日,李晓航从韩国到达首都机场后被抓获。
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褚子乔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李晓航伙同石海东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入境,通过网店销售牟利。检方指控的犯罪金额分为两部分,一是两次走私被当场查出的现货涉及的偷逃税款11万元,另一部分是根据淘宝网店订单推算的,数额被认定为109万元。
2012年9月3日,法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褚子乔有期徒刑7年,石海东有期徒刑5年。李晓航不服上诉。
2013年5月,北京市高院二审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二中院重审。
2013年10月9日,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因患病被取保候审的李晓航在父母陪同下出庭,法庭上,公诉人提交了北京海关新的《海关核定证明书》,以及两份海关部门的《工作说明》。《证明书》就被查获的实物部分进行了计算,认定该部分的偷逃税款为8万。
宣判结果
认定逃税8万判刑3年
昨天上午9时30分,已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李晓航和父母相扶着出现在二中院西门外的安检室,她穿着黄色的羽绒服,戴着大口罩,眉头深锁,脚步缓慢。
走进安检室后,李晓航体力不支,倚靠在座位上,与前次受审时相比,李晓航显得很臃肿,“血小板老是低,只能靠药物维持,吃了大量激素,所以现在已经胖得不成样子了。”李晓航摆摆手,表示不能接受采访。
9时45分,3人相扶着走进了法院。10点45分,李晓航的父母和律师一同走出法院,“他们把我孩子收了,她还病着呢,可让我们怎么活啊。”李晓航的母亲边哭边大声地喊着,走出法院西门,突然晕倒在地,“法院认定我孩子的逃税数额是8万,以前是109万元,但是却判了3年刑。同样的案例,上海才判了一年,缓刑一年。”李晓航的父亲搀扶着老伴说。
“我们一定要上诉,判刑过重。”李晓航的律师张彦表示,二中院经过审理认定李晓航等人的逃税数额从109万元降为8万,按照此罪名和涉案金额,应该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但是对李晓航确实判得太重了。
张彦还表示,目前李晓航患病,并不适合羁押,但她当庭被宣布重新收监,并已经送往看守所,她父母很是担心她的身体。“我们一定上诉到底。”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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