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冰冷的蓄水池无情吞噬了一个8岁的女童,女童父母将公园的管理者江阴市某旅游文化产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令人心酸的案子。法官查明,公园管理方尽到了告知义务,孩子出事主要是家长疏于照顾造成的,遂驳回了女童家长的诉讼请求。
上半年的一天,老孙带孙子明明、孙女圆圆到江阴市某公园湖水的出水口附近草坪玩耍。老孙肚子不舒服,明明也要小便,爷孙两人便到草坪旁边的公共厕所方便,把8岁的圆圆独自留在草坪上玩耍。
10分钟后,老孙和明明从厕所出来后,发现圆圆不见了。心急的老孙立刻四处寻找,终于在湖水的蓄水池边发现圆圆的一只鞋子,随后发现圆圆漂浮在蓄水池出水口的水面上。老人立即将孙女送往医院抢救,但最后还是没能救回来。
圆圆出事后,她的父母认为公园的管理方兴盛公司是有责任的,并向其讨要说法。对此,兴盛公司认为自己尽到了公共场所的安全警示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女童溺水的蓄水池并不对外开放,更是不允许游人玩耍的。况且,公园里到处都有警示标志、广播也不时播放提醒。
江阴市人民法院法官多次开庭、实地调查查明,圆圆坠湖身亡的公园是开放式、公益性的,圆圆溺水的蓄水池是用于公园湖水的溢出,本就不是对外开放区域,为了安全考虑,兴盛公司特别利用植物组成了一条7米左右的隔离带将其与游览区隔开。兴盛公司在公园的各个入口处均设有游园须知栏,写明“请勿进入花坛、草坪”,同时在适当位置竖立“湖水深,禁止游泳”等安全告示牌。广播也不时提醒游人注意安全。
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圆圆父母的诉讼请求。圆圆父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兴盛公司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补偿了圆圆父母19500元。(当事人、公司均为化名)高山 张勇 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