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一服装店店主在网上发布监控视频截图,请求网友人肉截图中的“小偷”,视频中被“人肉”的女孩,不堪受辱,投河身亡。昨天,在镇江当地论坛,一个寻找小偷的帖子同样引来争议。镇江一家婚庆店店主钱包被盗后,店主也将监控视频中的嫌疑人截图发到网上求助,并称要“5000元通缉此人”,招来不少网友质疑。律师则建议,在已经报警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将照片撤下。现代快报记者 林清智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黎先生。他告诉记者,他在镇江市区经营一家婚庆店。12月14日中午12点20分左右,店里有人来结账,他将钱包拿了出来,还没来得及收起来,店里来了一男一女,声称是一对新人,来咨询婚庆礼仪一事。
当时,黎先生正在二楼,他的妻子翟女士眼看生意上门,就热情上前介绍,没想到这两人以调虎离山的方式偷走了他的钱包。钱包内有一万多元以及很多证件。
通过店内监控显示,可疑男子跟随女子进来时,双手放在外面,但他出来的时候右手一直捂在怀里,腹部鼓起来了。黎先生说,男子腹部鼓起处看得出他的钱包轮廓。
黎先生说,这对新人出现在店里就5分钟,期间店里没来过任何人,他断定,钱包是被他们偷走了。
黎先生立即报了警。事后他越想越气,于是将监控视频中的截图后发到了网上,希望网友帮助进行人肉搜索。
记者注意到,黎先生公布到网上的照片有些模糊,这名疑为小偷的男子还戴着一个黑色口罩。
江苏王学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恩贵认为,和前段时间广东一少女被人肉后自杀不同,黎先生是在肯定对方为小偷的前提下将其照片发上网,而前者则是建立在怀疑的基础上。王恩贵表示,网帖中男子戴着的口罩,充当了马赛克的作用,既然已经报案了,建议撤下嫌疑人照片。
昨天,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就“被人肉搜索,高中女生投河身亡”事件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人肉搜索”是一种网络暴力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我们坚决反对“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