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关,2014年度南京城镇居民医保与老五县的新农合政策已出台,令笔者略感失望的是两种医保政策暂时没有并轨。
此前获悉,2012年6月,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到2013年6月前,全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并轨,通过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统一行政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等举措,使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
随着南京的行政区划调整,城乡统筹一体化已迫在眉睫。目前,“老五县”的新农合保障水平总体上低于城镇居民医保,而“老五县”的百姓由于保健意识的相对淡化与经济能力的相对薄弱,一般都是小病先扛着,最后才去医院就诊。这时县级医院的医疗水平往往就力不从心了,人们需前往三甲医院诊治。据了解,参保新农合的居民去三甲医院门诊一般不享受保险待遇,而住院报销比例略低,百姓医疗费用自付压力有待减负。笔者希望能借贵报呼吁:让医改成果尽早惠及广大百姓特别是“老五县”居民。溧水读者 朱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