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昔日好友闹翻后,一方居然决定盗窃对方东西进行报复。近日,武进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来常打工的小娜今年还未满18周岁,与同在常州打工的小英结识成了好朋友。可是随着交往的深入,一些琐事导致俩人之间发生了小摩擦,小娜觉得小英看不起人,于是搬出了合租的出租屋。
虽然搬出去了,但想到小英的盛气凌人,小娜仍然气不过,于是决定去偷小英的东西报复。小娜拿原来出租房的钥匙来到小英住处,盗走了小英的银行卡,后通过转账窃得卡内的2500元。
案发后,小娜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地退还全部赃款。法庭上,承办法官对小娜进行了当庭教育。考虑到小娜是未成年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退赃,承办法官依法从轻判决,判处小娜犯盗窃罪,判处罚金2500元。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潘羽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