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下发通知,2013年度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年检工作从2013年12月18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截止。凡在年检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检的,应在信息系统中封存锁定,暂不纳入失业人员统计。南京市户籍年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年检手续。外省市户籍年检对象到暂住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年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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