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25岁的北漂青年贾小平站上了北京顺义法院的审判席。据检方指控,贾小平曾在去年底先后发布20条送养孩子的帖文,并于今年1月5日将刚出生4天的亲生儿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外省人王女士。检方认为贾小平的行为涉嫌拐卖儿童罪,应考虑5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但鉴于贾小平出卖亲生子女与拐卖他人孩子在社会危害度上有区别,建议合议庭在量刑上酌情从轻处罚。
贾小平与其17岁的女友明某是陕西老乡,两人去年3月在西安相识并开始同居,同年5月一起来到北京顺义一家涮肉馆打工。来京后第二个月,贾小平发现女友怀孕,但因工作繁忙未及时做人流手术,只能选择将孩子生下来。贾小平在庭审中说,他们本想把孩子生下来自己养,但因家庭条件和收入状况难以负担,明某又未到婚育年龄,无法领结婚证和给孩子上户口,最终决定发帖送养他人。
贾小平在庭审中坚称,王女士所付的8万元中有7万元是“借款”而不是“非法获利”,其辩护人欲做无罪辩护。但公诉人认为,贾小平交易时完全没有问过有意收养的人是否有抚养能力,尽管贾小平收取8万元时称系借款,但却既没有借条也没有任何偿还举动,还将“借款”用在了个人挥霍上——除4000元外,贾小平用那些钱购买了金项链和车子。事发之后,其女友已与贾小平失去联系。
看点:不管“让孩子做个不用受苦的城里人”的理由说得如何好听,贾小平“网售”幼子的行为,都踩到了伦理道德的底线,遭遇法律惩处是毫无悬念的。案件经媒体曝光之后,贾小平遭到了网友们的齐声痛骂,认为他的举动玷污了“父亲”这两个字,有人甚至认为他有让女友生孩子“卖子换钱”的嫌疑。从这一点来看,法院依法不追究王女士的责任,判定由她继续抚养孩子,是对孩子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