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之后,重庆市另一名涉不雅视频官员、长寿区原区长韩树明13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1年下半年至2013年,被告人韩树明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江北区委副书记、合川区区长、长寿区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江某承接土地整治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21次收受江某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52万余元。
另查明,2004年初至2011年间,李某某通过被告人冯炳辉向韩树明请托在承揽工程上提供帮助,并承诺好处费,韩树明表示同意,遂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李某某承接工程提供帮助,并先后9次与冯炳辉共同收受李某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90万余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