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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城市属于我们,也属于流浪者

  读了现代快报12月12日社评《请给流浪者一个家,哪怕只是角落》之后,我认为社评的观点充满人文关怀,像冬天里的一把火,让人感到温暖。因为,城市既属于我们这些常驻人口,也属于居无定所的流浪者。

  前两天,我在南京河西的金润发超市附近,看见一位身穿白衬衫、头发梳得整齐、皮鞋上一尘不染、40多岁的男子,坐在方凳上专心地拉着小提琴。琴盒就地打开摆着,里面有些硬币和小面额纸币。

  我走近细看,铺在地上的乞讨说明,原来他是河南某县剧团乐队的演员,因为单位经营不善倒闭了,而他自己的身体不好,做不动体力活,所以只好暂时以此为生。

  看看他一副斯文相,再听一听他拉的颇具专业水平的《梁祝》,我心存同情,便从钱夹里取出10元钱丢进琴盒,然后在音乐声中有些不忍地走开。可是,我还没走多远,如泣如诉的音乐戛然中断,身后传来嘈杂声。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几位穿制服的城管在执法,说要把拉小提琴的男子撵走,理由是这种场面影响市容。

  看着这位乞讨者收拾离去,围观的市民纷纷说,人家一不占道影响交通,二不产生垃圾,为啥就不能容忍他谋生呢?

  希望城管执法别搞一刀切,只要他们遵纪守法,就让他们存在,可能的话,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否则的话,他们为啥来到这个城市?

  南京读者 王建国

  【流浪者本就值得体恤】

  社评道出了城市流浪者的生活艰辛与生存安居的渴望,使我感叹不已。《现代快报》作为有社会责任感的都市报,能够锐意为弱势群体说真话,鼓与呼,难能可贵。试想,流浪者也是人,也是公民,也是社会一分子,他们理应拥有一份安心的工作,理应拥有充满阳光般的生活,理应拥有正常人的尊严。他们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存、为了家庭的发展,不惜流浪街头,其人生遭遇本身就值得人们同情与体恤。如果有人“突发奇想”,封了他们赖以生存的“陋室”,那就是冷血的逼迫啊!希望城市管理者、相关部门与群众对流浪者要有包容之心,尽可能地给予他们在生活、特别是安居方面的关心与细微体贴。盐城读者 韩虹婷

  

  【把流浪者纳入新市民管理体系】

  从现阶段来看,流浪者不可能马上消失。笔者认为,不妨将其纳入到新市民管理体系中,让其同样享受就业就医就学等基本权利。只有堵疏结合、妥善安置到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江阴读者 徐剑锋

  网友声音

  @茶色文章:目中无人,流浪者必然无家。

  @作家王万兵:让所有公民有尊严地活着,也是政府应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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