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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请给流浪者一个家,哪怕只是角落

  言论提要:当然,他们需要帮助,对他们施以援手,这是城市的义务。多建些救助设施,多搞些走访慰问……如果没有帮助,那至少不要施加侮辱与伤害。

  在广州,被打上“城市之耻”烙印的桥底水泥锥一夜之间被铲,几乎与此同时,北京的一群“井底人”被发现,旋即井被封,而那些以井为栖身之所的人也得到了各种“安置”。故事似乎就要这样圆满结束,但是且慢,应该检讨的人,在哪里?应该反思的问题,发现没?

  “坏事”变好事,这当然好。但是,这种“节奏”难以复制。

  广州铲完锥,连谁铲的都没部门敢承认。市民送锦旗,没人要。当初建好的时候,记者问及有关部门,也尽被答复“不是我们干的”。偷偷建,偷偷拆,连一个起码的解释和道歉都没有。有这种不负责、无担当的“气场”存在,谁能保证下次不会再搞出其他什么“驱逐性武器”?

  广州的流浪者们无处话凄凉。而北京的“井底人”们在见光前,则被不断地驱赶。“井底人”王秀青甚至被城管关进过狗笼里,他面对记者提问答以“谈何尊严”?谁又能保证,“井底人”之外的更多可怜人都同样得到体恤与尊重?

  如果没有媒体的强有力曝光,“被驱赶”很有可能就会这样霸道地继续下去。

  从立锥到铲锥,从驱逐到封井,城市的管理部门在围着“面子”转,那么有没有想过那些无家可归者的面子或尊严?

  城市提供了具体帮助,这个成绩不能抹掉。不过,得到帮助的“井底人”毕竟是少数,依靠单位出力解决他们的工作,虽不能说难以为继,但不是根本办法。何况,帮他们找工作,也带有“安置”之后好封井的特别目的。

  而在找到让所有无家可归或者生存困难的人都享受到完善的救助办法前,城市至少应该还他们一个“有尊严的存在”——不要以为只有衣着光鲜、生存无忧才是有尊严,以一种“不够体面”甚至“有损市容”的方式存在,却受到包容、不被驱逐,这也是一种“有尊严的存在”。

  毫无疑问,他们中的很多人,是为了节省生活成本而进入那些“非常住处”,当他们为了养育儿女而屈身于此的时候,他们不仅不低贱,反而拥有人性的可贵。王秀青的理想是“把三个孩子都供上大学”,试问,他比谁差了?

  他们中的大多数并不缺乏生存的韧劲与技能,钻入井下、水泥管道中及各种另类的“房屋”,是无奈,也是在生存困境下趋利避害的选择。他们等待机会,也等待尊重。

  当然,他们需要帮助,对他们施以援手,这是城市的义务。多建些救助设施,多搞些走访慰问……但如果没有帮助,那至少不要施加侮辱与伤害。

  北京等大都市正在采取禁止群租的政策。这是对蚁族的另一种驱逐。

  “蚁居”被拒绝,而井口又被合上……那些在城市无立锥之地而又处于救助体系之外的人,栖身的选择越来越少。

  一个连住在什么地方都没有答案的人,最后当然会选择离开,但问题是,在生存底线挣扎的人们就必须离开吗?话不可武断。既然当年贴小广告的翁国亮也能成长为“大老板”,城市有什么理由用间接的蛮力叫停底层人们的理想和幻想?

  城市不该小看任何一名哪怕是暂时成为流浪者的人。包容那些生存不够“体面”的人群,是城市的应有心胸,也是一个城市获得尊重的“资本”之一。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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