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李康曾经在某小区担任保安工作,因为长相帅气,他的照片被印刷在楼盘的台历和扑克上,为此李康将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淮安市淮阴区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这桩“长太帅”引发的案件,未当庭宣判。
曾有女生在操场向他示爱
李康今年20岁,说到自己的帅气,1米74的个头,他还有着几分羞涩。“我长得一般吧。”李康说,虽然上学时候也没被封过什么校草、班草的头衔,“但是,小学的时候也被同学表白过。”李康回忆说,初中时候也有小女生在操场上跟他示爱表白。即使在小李当保安期间,也有不少看房的人夸他长得挺帅。小李说,光看长相没什么用,得学点一技之长,“我大概当了有半年的保安,2011年中就又去念书了。”
长得帅,工作照被印成台历
李康表示,自己以前念书压力大,2010年就辍学,通过物业公司来到这个小区工作,“在小区当保安,当时一个月1200元的工资。”李康回忆说,2010年11月左右公司就来了摄影师拍摄照片,“摄影师拍了好几个场景,当时我正在上班,有一个就是我做门童的场景。”
李康表示,当年自己才17岁,也没问拍照是干什么用的,到了2011年元旦,自己收到了一本台历,“里面有一张是我的照片,当时,我还跟他们说了,这个不是白拍的。”
告公司侵犯肖像权
今年7月李康放暑假回家玩,在原来工作的小区,发现了印有自己照片的扑克牌,李康这才想到当时拍照的情况,为此李康将这家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
小李表示自己对当时拍照的作用并不知情,所以告这家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要求公司销毁印有照片的台历和扑克,并要求公司赔偿损失费4万元。在法庭上,开发商则表示拍照时,小李是知道照片将会用来制作台历的,并且这些照片主要用于赠送客户,而非营利目的。
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针对肖像权的认定,主审法官表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类,常见的侵权行为,一般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印刷挂历等。本案需要确定是否经过本人同意,以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通讯员 房春娥
现代快报记者 季金晶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