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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电梯事故有了“三责险”
江苏推行电梯责任险
按楼层和“年龄”缴费

  昨天,江苏省政府网站发布《电梯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江苏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通过这种方式来完善进行事前防范和事后补偿。这项制度将先在电梯拥有量高、分布密集的城市进行试点,投保也将根据不同楼层、电梯“年龄大小”来确定费率和投保比例。

  据了解,江苏全省的电梯总量已经超过了25万台,但部分老旧电梯故障频发,让很多居民提心吊胆,一些事故发生后,常常会为了赔偿问题不断扯皮。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江苏省将在全省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在用的电梯和新建电梯都将纳入其中。

  《意见》中提到,电梯责任保险是指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投保的责任主体,应该是电梯的产权人、维保单位、检验机构、电梯生产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单位和个人。据介绍,住宅电梯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责任保险会进行重点推进,而“经济适用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电梯责任保险政策也将逐步完善。

  据了解,这份新保险是由江苏省保监局、江苏省质监局共同推进的,目前还在筹备阶段,首先要进行的就是保险公司招标。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质监局了解到,这次的电梯责任保险将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服务优的保险公司承保,同时还鼓励中标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实行全省统保。

  电梯是居民生活中一个特殊的工具,不同楼层的住户对电梯的使用情况和需求度都各不相同。所以,电梯责任保险制度还将根据电梯的层数、电梯的“年龄”等安全状况,进行不同费率、不同投保比例的差异化保险。住宅电梯和非住宅电梯的费用,也将有所不同。

  据了解,这项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将现在电梯拥有量高、分布密集的城市率先进行试点工作。截至11月份,南京的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已经覆盖了全市3.7万台乘客电梯,从4月份开通热线以来,共处置困人事故3328起。业内人士认为,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实行后,南京市民在电梯安全方面,将多出一道“防护网”。

  现代快报记者 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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