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观察员 伍里川
没有喝过特供酒,但一定听说过特供酒。这就是特供酒的影响力。如今,特供酒已被勒令喝下“告别酒”。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白酒标签。其中,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一些名酒厂家纷纷表态,早在去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或者更早,就不再生产特供酒了。
实际上,这几年,对于特供酒的清理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是效果却不值得乐观。此次禁令发出,能管用吗?
“@人民日报”发表人民微评:清理特权,让特供酒无处可去。一些酒企打“特供”、“专供”牌,实为炒作噱头,或是商业骗局,因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屡被清理。而不少人之所以迷信“特供”,除了对特权的想象与向往,还因为现实中一些权力确实享受特供酒,只不过没有特供字样!
然而,行政部门喝有特供字样的特供酒并不鲜见。今年上半年,有媒体报道:河南嵩县国土资源局大量订制高价特供酒用于请客吃喝,自2010年8月至2012年9月,两年时间里消耗掉3000瓶特供酒,价格为94.6元/瓶,总合同额为28.38万元。
但这些特供酒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肯定有人埋单。嵩县纪委介入调查,“经查,该酒为锦源山庄所订……县国土资源局对外接待也用此酒”。
好一个“也用此酒”,对具体细节一笔带过。但另一起事件说得清楚。今年10月,黑龙江纪委通报“特供酒”处理结果,黑河市交警支队收受黑河市蛟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赞助鹿源春“特供酒”问题调查显示,2011年12月16日,经黑河市交警支队队长张某某同意,该驾校订购了冠名为“黑河交警特供”的鹿源春白酒200箱,总计4.96万元。其中赞助黑河市交警支队50箱,用于食堂招待用酒。
“赞助”,这下事实就清楚多了。好好地赞助干啥?还不是一场交易嘛。这样的特供酒,实际上就是特权酒、腐败酒。
12月3日,媒体记者走访长春多家酒类销售店了解到,“专属”白酒已经消失了很久,多家酒品销售店都表示没有这类“专属酒”。
显然,特供酒“最出货”的地方,肯定不在于零售渠道。确实会有人羡慕特供酒的名头,会有购买欲望,但是这样的群体不可能是特供酒消费的主力军。自己掏腰包喝特供酒,更像是“意淫”,小众玩玩罢了。
真正要打击的是特供酒连接起的腐败链条。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屡被清理”而不绝。“不准生产”,可以从源头上断掉很多人的念想。
但是,特供酒的生产者不只是酒厂。何况,特供酒可以离开“市场”,却未必能离开一些人的内心。要从根本上扫除特供酒,就必须遏制贪图享受的权力冲动,就必须规范权力运作,就必须把三公消费等“账目”拿到太阳底下暴晒。否则,特供酒没了,还会出来别的姓“特”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