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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河南回应女车主服毒:运管局长等人被停职、免职
女车主后悔得罪人:
不少人都被处罚撤职了

  河南省永城市一位货车女车主因不堪忍受公路罚款服毒自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记者12月4日获悉,永城市已对在该事件中负有责任的相关公职人员作出处理。

  永城市已对该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对运管局运政大队大队长给予免职处理;对市公路局分管领导给予停职处理;对流动治超执法大队大队长给予免职处理,调离流动执法岗位;对当日参与流动治超执法大队中队长给予免职处理,调离流动执法岗位。

  通报还称,12月1日,河南省联合调查组已进驻永城对此事进行调查,待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将对上述人员再作进一步处理。永城市还要求对交通、公路系统及执法部门进行作风纪律整顿,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新闻追踪

  她觉得

  “自己做错了事情”

  11月14日,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因超载被当地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当事女车主刘温丽因付不起罚款喝剧毒农药自杀,所幸经抢救性命无虞。

  时隔半个多月后,这个在家人眼中倔强的女人,却为自己当天的行为很是后悔,她也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情”,她说,早知道事情是这样,当时就是借钱,也应该把罚款交了,不该因为自己的“倔脾气”,去喝农药,弄得自己的身体也不好了,还让全家人担心。更重要的是,事情发生了,把那些部门的人都处罚了、撤职了,得罪了不少人。自己的货车以后还要在这条路上跑,还要还那么多贷款。

  治超还是“制钞”?

  从河南女车主喝农药事件

  透视“中国式”治超乱象

  河南永城高额超载罚款致女车主喝农药,公众哗然。“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这只是曝出了“中国式”治超黑幕的一角。长期以来,大车司机沦为“唐僧肉”,一些执法部门不但未有效治超,且不断“创新”罚款,让人瞠目结舌。以罚代管,让执法部门借权谋利,让治超陷入“越罚越超,越超越罚”的恶性循环。

  “创新”罚款

  “罚”声一片

  如何让货车司机留下“买路钱”,一些执法者“绞尽脑汁”,为让罚款顺理成章,他们不断“发明”创造……

  ——“套餐式”罚款,见怪不怪。记者早在2010年就曾曝光过江西、内蒙古等地治超罚款的“包月包季”乱象,此类现象多年来在多个省份依然屡禁不止。

  ——分解式罚款,一违多罚。山东临沂的曾师傅说,他曾连遇到三批执法人员,第一次是超高被罚,第二次理由是超宽,第三次是超长。”

  ——“讨价式”罚款,执法也“打折”。东北的司机赵师傅说:“遇上好说话的,私底下给点钱就放行了。”

  ——“养鱼式”罚款,反复创收。不少地方的执法部门有意罚款后放行,而下一个路段设卡再次对其罚款,反复创收。

  治超如“治癌”

  顽疾为何不愈

  近年来超载问题却如“癌症”一样肆意扩散,“无车不超”成为运输行业潜规则。

  相关部门为何对罚款情有独钟,而监管力度甚微?一位县级交通部门的负责人说,对于每笔正规的罚款,单位都会如实入账,并按照一定的程序上缴上级财政部门,部分罚金确实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本部门,可操作的弹性较大。返还的数额往往就变为单位的“小金库”。而一些部门在罚款时开具内部收据,罚金就会悉数被单位据为己有。

  一位市属公路局的干部向记者透露,上级部门大都会下达罚款指标。对于返还的罚金,除了用于日常道路维护外,大多用于单位创收和相关福利。

  记者采访到的众多司机抱怨,公路上故意设陷阱,隐蔽拍录“钓鱼”罚款早已屡见不鲜。

  治超岂能靠罚款

  “权力清单”需明晰

  虽然明知超限超载会造成安全隐患,但在管理基本靠罚款的畸形现实背景下,本来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的执法者和司机,反而变得一团和气。一方是超载获得更多利润;另一方是简单粗暴的罚款代替了智慧管理。罚款“包月”不仅未能治好超载,还让违章司机吃下了“定心丸”,超载更加明目张胆,危害隐患难以消除。

  一位专家表示:“要建立‘权力清单’,政府有作为的地方,也应该有不作为的地方,更不能乱作为。”

  重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廖成林表示,一方面要理顺管理关系,同时可借鉴国外将超载入刑,加大惩治力度,同时也要考虑降低物流成本。

  综合新华社、《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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