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地三尺的行为,涉及规划、住建、城管等多个部门,因分工不明确,往往会形成谁也管不了的尴尬局面,政府部门应明确统一管理权限。
此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违章成本太低。对私挖地下室等行为的查处,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苏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处罚的力度很有限——只处以工程造价5%~10%罚款。“顶多就罚几万元,这点钱对业主私挖的利益诱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而《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明确规定,私挖乱建的别墅业主将被重罚,除责令停止建设,限期回填或拆除,并按违法建筑面积处房屋楼面价格100%的罚款;危及公共安全的,当事人不自行回填或拆除的,予以强制回填或拆除。江苏是否可以借鉴一下重庆的这个做法呢?